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锡滨综执案字〔2019〕第1904110433号
发布时间:2019-12-20 11:53 [ 大 中 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滨湖区鲜惠果园水果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20211MA1N8EKB9D |
法定代表人 |
魏杨杨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412**********131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锡滨综执案字[2019]第190411043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
违法事实 |
2019年12月3日8时22分,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巡查至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富安商业街A区3-1号,发现滨湖区鲜惠果园水果店门前有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照相。经现场调查,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是滨湖区鲜惠果园水果店实施的。 |
处罚依据 |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贰佰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0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9 |
处罚有效期 |
2020-01-03 |
处罚机关 |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示时间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