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湖区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6 14:31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19-05260 | 生成日期 | 2019-12-16 | 公开日期 | 2019-12-1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级) | 石油和天然气 | 关键词 | 天然气,煤气,安全生产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湖区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2019年12月12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湖区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的实施方案》(锡滨政办发〔2019〕43号)(以下简称《“瓶改管”方案》),下面,就《“瓶改管”方案》进行解读。
一、《“瓶改管”方案》出台的背景
提升滨湖区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使用覆盖面,是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惠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滨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瓶改管”建设,从2017年开始,在全市率先推进餐饮单位“瓶改管”建设,经过三年的努力,累计完成590家有证餐饮单位的“瓶改管”建设,显著提升了餐饮场所的安全经营水平。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管道天然气建设,率先在全市完成“瓶改管”全覆盖,最大程度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在第一轮“瓶改管”工作基础上,印发了第二轮“瓶改管”实施方案。
二、《“瓶改管”方案》的主要内容
《“瓶改管”方案》明确,在第一轮“瓶改管”工作基础上,计划未来两年再实施第二轮“瓶改管”建设。与第一轮“瓶改管”建设相比,主要突破的有:
1、范围扩大。把使用瓶装燃气的有证餐饮单位和承担公益职能的民办单位食堂(以下简称第Ⅰ类场所)、经营场所的非餐饮单位和非经营性的餐饮单位(以下简称第Ⅱ类场所)等都纳入“瓶改管”建设范围,且不受原来最高25Nm3/h的流量限制。
2、安全升级。所有使用瓶装燃气场所是区及以下集体资产,2020年全部完成“瓶改管” “瓶改电”或转变业态;所有使用瓶装燃气和管道天然气的上述两类场所,未来两年全部安装工业级智能在线泄漏报警装置,作为“智慧城管”子项目运行和管理。
3、补贴与完成目标结合。第Ⅰ类场所“瓶改管”和安装泄漏报警装置享受财政补贴,若板块完成目标计划100%及以上,区财政和板块分别补贴总金额的40%和30%,商户承担30%;若板块完成目标计划80%及以上,区财政和板块分别补贴总金额的30%和40%,商户承担30%;若板块完成目标计划80%以下,不能享受区财政补贴。区、镇两级财政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第Ⅱ类场所“瓶改管”和安装泄漏报警装置不享受财政补贴。
《“瓶改管”方案》明确,成立区级领导小组,协调第二轮“瓶改管”各项事宜,具体工程实施由各板块负责,区商务局牵头第Ⅰ类场所“瓶改管”,区城管局牵头第Ⅱ类场所“瓶改管”和这两类场所的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滨湖区商务局将按照《“瓶改管”方案》要求,一是会同各板块,确定2020年“瓶改管”的目标任务,指导板块制定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协调机制等,推进“瓶改管”工作实施。三是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瓶改管”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