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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25 16:03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9-03117 生成日期 2019-10-25 公开日期 2019-10-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校,教师,学生,文章
文件链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深刻的历史和时代背景,意义十分重大。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新思想新要求,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日前,笔者特邀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副局长徐仲武,对《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解读。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意见》的出台有着深刻的历史和时代背景,意义十分重大。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新思想新要求,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正在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亟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三是深化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全面普及,已经开启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

  问:《意见》起草的思路是什么?

  答:据国家相关部门介绍,《意见》起草研制经历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等过程,并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是注重提高政治站位,更加重视加强党对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领导,更加突出义务教育的国家意志和法定要求。

  二是注重强化价值引领,着重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是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围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有效举措。

  四是注重形成工作合力,动员全党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共同办好义务教育,统筹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

  问:《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问:《意见》明确了哪些主要举措?

  答:一是坚持“五育”并举,着力解决素质教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意见》在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二是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课堂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意见》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环节,既强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用,也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对作业考试辅导等作出制度性安排。

  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着力强化教师基础作用。《意见》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四是深化关键领域配套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统筹推进课程教材、招生考试、质量评价、教学研究、办学活力、经费投入等关键领域改革,努力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办好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注重各部门职责落实,重视家庭教育作用,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落实和加强劳动教育的举措?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加强劳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意见》对劳动教育单独表述。

  一是纳入教育体系。《意见》系统提出“五育”并举,将劳动教育纳入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强化劳动教育的地位,劳动教育成为“五育”之一,而不像过去那样是一项简单的活动。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据了解,未来教育部还将制定《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纲要》等配套文件,进行顶层系统设计,明确指导纲要、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确保劳动教育落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调整优化课程设置,把劳动教育作为必修课,保证专门课时,按照规定和要求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

  三是创新劳动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学校要适应时代发展,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效利用城乡劳动教育资源,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基地和试验区,选择劳动教育的新形态,统筹好家务劳动、校内劳动、社会劳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强化实践体验,弘扬劳动精神,形成青少年对劳动的正确态度和看法,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

  问:如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意见》所提各项目标举措落到实处?

  答:《意见》从五方面提出了落实举措。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责任。《意见》还强调要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二是落实部门职责,对涉及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部门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健全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机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协调配合。

  三是强化家校协同,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密切家校联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四是强化考核督导,明确将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把教育教学督导作为对省、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强化结果运用。

  五是营造良好生态,要求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支持作用,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舆论导向和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滨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