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发布时间:2019-08-27 10:39 [ 大 中 小 ]
2019年度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苏市监信〔2019〕72号)、《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锡市监〔2019〕59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区抽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原则上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都要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除上半年已部署的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依据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文件要求,2019年度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抽查工作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堂)春秋二季各全覆盖检查一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全覆盖检查至少一次,养老机构食堂抽查覆盖率80%以上,其余餐饮单位按5%比例抽查。若上级部门对抽查比例另有规定或调整的,按调整以后的执行。
(二)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重点检查。
(三)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完成食品抽检工作。
(六)继续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城市综合体内餐饮单位覆盖率达90%以上,大型以上餐饮单位覆盖率在50%以上;年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总数达到900家,完成市级下达的“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的创建任务。
(七)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依据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省食药局《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严格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把好市场准入关。新证发放合格率达到100%;旧证换发符合要求。新证受理时要尽早介入。主动做好选址、布局等预防性审查工作;现场审核时整改意见要具体、明确、可行,要有书面材料;不予行政许可的要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有书面材料并说明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许可审核工作,许可资料收集齐全。
(八)努力解决无证经营现象。要联合有关部门和相关科室努力解决存在的无证餐饮,对照新的许可要求,差距小的要督促整改变无证为有证,对于无整改希望的,要通过房主、社区街道和当地政府努力取缔。在努力解决已存在无证的同时要防止出现新的无证。
(九)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检测公司做好食品、餐具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