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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7 08:22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8-06209 生成日期 2019-08-27 公开日期 2019-08-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决算,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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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把握政策。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协调制订有关农村政策法规。

  2、参助决策。负责提出年度全区农村工作要点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方案,组织或参与起草区委农村工作重要文稿,协助区委作出农村工作部署。

  3、信息调研。负责收集、整理农村工作信息和外地农村工作先进经验,加强纵向和横向信息交流,掌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抓好年度和阶段性农村经济情况的综合分析。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供区委、区政府决策。

  4、指导农村改革。筹划并提出农村体制改革的政策意见,供区委、区政府决策;负责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协调农村经济利益关系,保护农民利益。负责全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

  5、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业务,参与搞好财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6、协助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搞好农村相关工作的协调。

  7、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稳定。

  8、配合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负责农经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无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农办本级。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乡村振兴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格局站位,客观审视现状,把握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尽职尽责,埋头苦干,较好地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立足本职,当好“三农”参谋助手求发展。结合新形势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统筹协调、当好助手,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政策指引。根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结合滨湖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推动滨湖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018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经过广泛征求、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反复进行论证,逐步完善出台了文件,为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提供政策指引。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全区乡村振兴大会,研究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解,为努力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夯实基础。优化考核评价制度,确定了全区26项年度重点任务,41项具体目标,将城乡一体化特色示范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事项纳入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三是深入调研研究。对各涉农街道(镇)贯彻落实市、区乡村振兴大会精神和各项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突破工作重点、难点现场指导。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学习周边,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抓好“阳光扶贫”。强化牵头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监管系统运转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区民政提供的最新建档立卡帮扶对象名单,配合机关党工委对全区帮扶结对关系进行动态调整,配合开展季度走访活动。

  (二)精准扶持,促进村级集体财力更壮大。重点从政策引领、动态跟踪、强化考核等方面抓推进,着重抓好经济薄弱社区(村)脱贫转化工作,持续提升全区社区(村)集体财力,预计顺利完成村均收入达超800万元的年度目标。一是分解目标任务。围绕全区社区(村)财力平均增幅达5%以上,新增有收益的社区(村)财力载体(含新建和盘活存量)4万平方米以上,完成4个集体经济薄弱社区(村)脱贫转化,巩固5个已转化集体经济薄弱社区(村)脱贫成效的目标任务,根据各板块实际情况,科学分解下达相关街道(镇)的社区(村)集体财力增长目标。制定集体财力考核细则,不断健全激励机制。二是落实奖补资金。组织有关街道(镇)指导好所属区级经济薄弱村(社区)做好项目申报,认真审核汇总所有项目,对各项目进行逐一实地察看,重点审查核对项目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了解项目建设概况、资金投入、产生效益等,根据审核结果,拟定帮扶经济薄弱社区(村)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方案,报区领导审批下拨专项资金。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配合市审计局对3个市级经济薄弱村进行政策跟踪审计;针对2017年市级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组织市级薄弱社区(村)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根据区纪委《关于对2018年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抽取4个薄弱社区(村),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台账等方式,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效益、财务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纪委。

  (三)示范引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上水平。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做实事、增实力、提实效,将创建过程转化为助推乡村振兴和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的过程。一是继续深化特色示范镇建设。加强对马山街道创建旅游先导示范区相关工作的服务指导,认真审核项目申报书,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开展马山、胡埭先导示范区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质量和效果。二是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根据市下发的文件要求,着力推进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筛选,确定马山街道群丰、嶂青社区和雪浪街道军嶂社区作为2018年创建后备单位,3个社区均以高分通过市级验收(其中军嶂社区在全市得分最高),超额完成了市创建指标。三是切实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自2015年这项工作开展以来,3年累计创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村36个。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继续抓好2018年示范村创建工作,组织街道(镇)上报10个创建后备村,同时对已创建社区(村)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促进工作逐年完善、创建成果稳步提高。

  (四)创新提升,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添活力。全面落实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确保今年底完成村级清产核资工作,明年6月底完成涉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一是明确任务。制定下发《滨湖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节点要求和改革重点,以街道为主体引入测绘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不动产实地测绘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召开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推进会,区、街道(镇)、涉农社区(村)相关人员近300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明确改革原则、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二是强化学习。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省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举办全区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对清产核资工作内容、有关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解读;我办相关工作人员先后赴张家港市、苏州市吴中区学习工作经验,听取了他们关于工作机制、组织推进、严格督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介绍,一起探讨了具体问题和困难。通过这次调研考察,我办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三是部署实施。明确了资产清查→资产核实→数据公示→结果确认→账目调整→资产登记→建立台账→汇总上报→建章立制的标准化工作流程。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式,确定雪浪街道贡湖社区和蠡园街道湖山社区为试点单位,先试先行,为面上铺开作出示范、积累经验。两个试点社区10月下旬已经完成了公示前准备工作,11月中旬进入公示、确认环节,到年底全面完成村级清产核资任务,为明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四是抓好督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工作,编印工作简报,建立各街道(镇)清产核资工作周周汇报、半月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专门赴各板块、社区(村)检查督导和梳理问题,及时反映各地推进情况。把工作实施效果纳入街道(镇)年度重点工作单项考核内容,推动工作落实。

  (五)做优服务,构建强村富民机制促增收。积极贯彻落实好上级强农惠农政策,优化服务指导,加强富民平台建设,促进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做好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工作,抓好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的项目实施与督查工作,通过树立典型,带动其他合作社规范发展。加强家庭农场名录建设,进入农业部建立的农场名录系统;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省级项目,切实加强指导,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强化市级以上家庭农场项目库建设,实行项目储备,推进项目全程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强化财务及收益管理,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监管,保障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优化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各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大年度考核比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成2年以来,成交金额突破4.5亿元。三是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完善组织建设、规范项目选定、加强项目监管、严格资金管理、强化项目信息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8年争取上级资金345万元,推进社区(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3个,进一步提高村容村貌和老百姓的获得感。

  今年以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工作推进中也有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对于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还把握不透,各项重点工作思路举措还需不断创新优化,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能力提高不快;深入基层了解基层需求、总结基层经验还不够,在推进工作中,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利益还不够到位;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过程中,应进必进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面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重、时间紧、专业性强、难度高等困难,推进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还需进一步加强,攻坚克难的勇气还需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第二部分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25.2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8万元,增加3.37%。其中:

  (一)收入总计625.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25.2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1.8万元,增加3.3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收支差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625.2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08万元,主要用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89万元,增加26.51%。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2.1万元,减少29.79%。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3.农林水(类)支出454.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54.1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6万元,增加25.24%。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本年收入合计62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本年支出合计62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8万元,占36.03%;项目支出400万元,占63.9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25.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万元,增加3.3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2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8万元,增加3.3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4.29万元,支出决算为6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98万元,支出决算为9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1.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9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三)农林水(类)

  1.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2.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3.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4.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5.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73万元,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28万元,其中:

  

  • 人员经费17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公用经费5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8万元,增加3.3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4.29万元,支出决算为6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4.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2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79%,比上年决算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11批次,95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及外地同行;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36%,比上年决算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个,参加会议280人次。主要为召开工作会议。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03%,比上年决算增加4.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550人次。主要为培训业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4万元,比2017年减少5.64万元,减少9.86%。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文章来源:滨湖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