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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7 10:33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9-02495 生成日期 2019-08-27 公开日期 2019-08-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决算,审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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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本级、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市场管理所、无锡市滨湖区文化馆、无锡市滨湖区图书馆。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文化体育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区的社会群众文化艺术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归口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文物、图书工作和影剧院业务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全区文物,协调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组织市、省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单位(项目)审核和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文化遗产保护和抢救工作,负责区级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等。

  4、推进体育改革,研究拟订全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全区发展体育事业规划,组织全区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测定,指导各基层单位的群众体育活动;管理体育设施,发展体育产业。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文体市场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实施文体市场检查工作;负责管理文化系统音像经营单位;负责和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娱乐业、体育业、书报业、音像业、电子出版业、演出市场等经营单位(个人)的审核手续。

  6、负责文化体育外事交流的有关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体育交流合作,接待各国来华访区的文化体育界人士和团体。

  7、研究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事业科(文化遗产管理科)、文化产业科(影视文化科)、体育科、市场综合管理科(新闻出版科)、行政许可服务科6个内设机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滨湖区图书馆、无锡市滨湖区文化馆、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市场管理所三个事业单位 。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本级、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市场管理所、无锡市滨湖区文化馆、无锡市滨湖区图书馆。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文体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按照区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区政府社会事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更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全区“三个提升”的整体布局下,围绕服务保障体系更完善、文化惠民工程更普及、特色文体品牌更响亮、文体产业发展更持续,努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大力推动工作上台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以下六个方面:

  1、打造体系,完善公共文体服务保障

  坚持系统化思维,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设施升级。巩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推进文体设施提档升级,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图书馆完成建设投入运行,太湖街道24小时自助图书馆计划年底建成开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机制,展开健身步道和器材新建、配套和更新任务,全年新建更新健身路径57套、其他健身器材21件,全区所有464套4234件健身路径体育器材及篮球架、室内(外)乒乓桌等完成信息化定位和维护改造。二是服务发力。加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制建设,8月份召开全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推进会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标准任务和推进方法。截止10月底,区图书馆新增图书6820册、图书流通75532册、新增“吴韵书香”全民阅读联盟点2个,各级图书馆(室)、文化馆(室)实现全年无休、免费开放,区图书馆与市图书馆、兄弟区图书馆、22个基层(部分社区、企业)阅读点实现通借通还,有效满足了不同区域人群的多元文化需求,社会满意度不断攀升。区图书馆在践行全民阅读国家战略中,积极开展少儿绘本阅读、小学生经典阅读、滨图艺术课堂、扫码看书百城共读、线上线下主题展览、各类型图书推荐、流动阅读服务等活动50余场,在“无锡市2018年度红领巾读书征文”,“‘生活因你而精彩’读书征文” 活动中分获市级优秀组织奖、市级组织奖。区文化馆举办面向市民百姓和机关干部职工,为期6个月的全民艺术普及培训班,共开设9类课程30余个班次,并会同市群文专家艺术顾问、区特聘文化志愿者,下基层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业务辅导1500人次。依托区智慧健身馆,正式启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开体育智能化服务。三是团体参与。重视发挥文体行业协会作用,4至7月,区体育总会、篮球运动协会、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相续成立并展开工作。以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为基本要求,提升文体社团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先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足球裁判员、篮球裁判员、广场舞教练员、健身气功指导员、太极拳教练员等各类培训8次,培训人员600余人次。健身气功、足球运动、篮球运动等协会牵头或参与主办的气功“五进”活动、“海岸城杯”男子篮球锦标赛、“双友”杯机关足球锦标赛、“信捷杯”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等获得社会好评,12月份举办的滨湖区首届社区足球超级联赛和3V3青年篮球邀请赛,更是进一步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加大对文体特色团队培育扶持力度,申报市特色团队小额资助90支(五星级团队9支,四星级团队41支,三星级团队40支),资助金额32.9万元,较去年增加10%,完成100支区星级文体特色团队申报评选,申领下拨小额资助经费20万元。

  2、深度融合,做优文化体育品牌活动

  坚持系统思维,把文化体育品牌活动放到全区重点工作的全局中去谋划、设计和推动。一是融合旅游做优体育赛事。以“太湖山水文化旅游节”为基本平台,注重体育竞赛与景观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同步发展。连续第九届举办的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三届举办的环蠡湖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以及环太湖生态公益徒步、太湖皮划艇环马山27公里挑战赛、马山国际女子半程马拉松赛、国际铁人三项赛、全民健身龙舟赛等相续开赛,通过体育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多种文化形式的交流与碰撞,加大区域高端赛事品牌助推旅游发展的幅射功能。二是立足基层做优文创产品。坚持好的作品源自群众、源自生活,积极组织基层文艺团队、文艺骨干、文化志愿者参与“群芳奖”原创作品大赛,累计创作群文原创作品舞台类15件、静态类16件。区文化馆男声六重唱《你的名字》、大合唱《babayetu》,马山街道器乐重奏《源》获金奖,荣巷街道女声二重唱《梅韵芳菲》、河埒街道舞蹈《城南,芳草悠悠》获银奖,蠡园街道少儿广场舞《渔润江南》、河埒街道少儿合唱《雪花的快乐》获铜奖,器乐重奏《源》还代表无锡市参加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选。三是整合资源做优群文活动。群文活动巧借各方力量,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与区委宣传部、无锡都市资讯频道合作开展了2018阿福进社区、百姓大舞台、百场文艺进社区等惠民演出,并首次把滚灯舞、马叉舞、马灯舞等非遗表演搬上舞台,把留青竹刻、惠山泥人、剪纸、内画、紫砂等非遗项目进行静态展示。与区委政法委合作开展13场“2018送法进万家”专场文艺演出,受益观众12万余人次。与无锡市音乐家协会、无锡大剧院洛可可室内乐团合作开展了“文化滨湖新年音乐会”、“太湖之春文化滨湖”2018未来艺术家无锡洛可可青少年乐团专场音乐会,为滨湖百姓呈上了一道道精彩纷呈的艺术大餐。同时,我们还在妇女节、儿童节、“七一”、重阳节等,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联合开展了节庆活动,受到百姓普遍欢迎。

  3、服务先行,推动文体产业快速发展

  坚持创新思维,抓住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特点要求,全力为文体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地走访万达文旅项目,做好跟踪服务,该项目计划于2019年6月开业。年内,新增影视科技制作大楼、钱窑文化创意中心、新峰缤纷城商业中心、佳伯马术学院八方汇校区等4个协议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二是文化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以无锡影都为依托,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截至目前,园区引入影视及相关企业383家,产值32亿元,税收3.2亿元,备案立项影视剧92部,承接拍摄、制作影视剧137部,承接剧组28个。以第四届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全面梳理辖区文化单位,认真做好规模企业入库服务工作,对于发展情况较好、尚不满足入库条件的企业,跟踪企业发展动态,达标后及时指导企业入库,提升我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占比。三是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认真开展各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及相关荣誉申报工作。共推荐18家企业21个项目申报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 8家企业9个项目获市级第一批专项发展资金, 9家企业11个项目获市级第二批专项发展资金;推荐5家企业5个项目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4家企业4个项目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荐无锡市方成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等3家骨干文化企业申报第三届“江苏民营文化企业30强”。无锡凤凰画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卫宏、无锡天工映画影视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杜锋利获无锡市唐鹤千卓越青年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奖;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无锡拈花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获“无锡文化融合发展十强企业”,无锡凤凰画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卫宏、无锡钱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洋获“无锡文化创新创业十大青年人物”。四是发展考核力度有效增强。为进一步加强文化企业项目招引培育力度,根据2018年无锡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对往年文化产业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大对各板块文化产业工作的考核力度,并首次将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全区单项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实行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和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双重考核,为推动我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保证。

  4、多策并举,做实文遗项目保护传承

  坚持底线思维,把文物保护和文遗传承作为重点工作突出出来。一是重点保。阖闾城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全面展开,龙山石城墙保护展示工程方案获省文物局批准,龙山石室土墩墓、石城墙遗址勘探调查工作完成,开始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阖闾城博物馆争创4A景区卓有成效,每月专题展览或特色活动有声有色,《秦风古韵——西安新出土文物精品展》、《墨韵阖闾——当代中国书画名家作品展》备受好评,参观人数今年预计突破18万人次。落实《无锡市文物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年内完成郁家大院修缮工程、扬名大桥本体修复及环境整治工程、蒋氏旧宅修缮工程、高攀龙墓环境整治工程等修缮项目;启动刘塘桥异地保护工程、丁氏景庐修缮工程、薛福成墓及坟堂屋等修缮工程。二是实时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全省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进一步完善文保责任书制度,覆盖全区的文物保护网络体系有效运行。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实地督查、抽查,河庄木行旧址擅自安装燃气管道、秦金墓保护标志安装不到位等问题有效解决。8月份,专题召开区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就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文化遗产,对各板块分管领导、文化站长及文物巡查员进行了培训。9月份,启动了文物档案编制工作,推动文物档案规范化、数字化管理。三是活态传。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省级非遗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实地走访绿波美术馆、省茶叶研究所等非遗传承基地,邀请王志熙、刘正威等5位非遗传承人进行专题座谈,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对我区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现状进行较为系统摸底。

  5、环节前置,创新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坚持群众思维,把行政许可服务的关键环节前置到政策公开、法规宣传,实现文体市场的事项更透明、审批更便捷。一是深化文体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互联网+”的思路,以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清理为切入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编制文体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修改完善文体行政权力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示范文本等内容,拓展套餐式办事指南等内容,避免了“体外循环”“自由裁量”等行政权力事项发生;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线上政务服务网公开,线下窗口“一纸性告知”,94项清单实现了“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审批全程线上运行,全年“全程网办”193件。二是推进服务事项标准试点。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公众普遍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和事项,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体系和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及时展开各项试点工作。9月份、10月份,分别通过了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省级、国家级专家组实地验收,获得好评。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按照省政府开展全省深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安排,全面梳理编制文体局52项行政许可和420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对外实行“双公示”193项。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运用数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和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五期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文体政策的知晓度。

  6、转变职能,深化市场管理模式改革

  坚持法治思维,适应执法权改革的形势,把市场管理的重心放到宣传教育和实时监督上来。一是抓好各类专项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等五大专项行动,组织青少年网络安全宣传视频和漫画进校园等宣传活动,还结合区第四次少代会召开之际,组织了2018“绿书签”现场签名活动。制定了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10月底,专题召开区“扫黄打非”工作会议,总结年度工作,进一步部署“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全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的工作任务。二是探索全新抽查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锡滨审改办〔2016﹞2号)精神和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后,文化执法同城一支队伍后我区文化市场事中执法权限上移及现有我区文化市场事后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江苏省印刷业管理平台、江苏发行管理系统等平台,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全年出动215人次检查102家文体企业,发现7家企业生产存在安全隐患并完成整改。三是严管企业安全生产。认真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效规范我区文化市场安全经营秩序。先后组织2期行业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工作培训班,与区印刷行业协会共同组织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了除隐患防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化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夏季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对辖区内网吧、印刷企业、电子游戏、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重大节假日期间还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发布安全提要,确保了全区文化市场的安全有序。

  第二部分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2张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007.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3.4万元,增加 22.0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增加支出。其中:

  (一)收入总计4007.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909.0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772.45万元,增加24.6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增加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

  3.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 81.61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单位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81.61 万元,增加  100  %。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16.48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文化体育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 4007.12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13.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在文化、文物、体育等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006.16万元,增加37.17%。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2018年度比上年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29.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3.44万元,增长13.4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城乡社区(类)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等工作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6.11万元,减少 96.52%。主要原因是2017年追加项目已经完成。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0.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9.36 万元,增长 68.9%。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缴费基数,人员经费增加。

  5.其他(类)支出 37.5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65.52万元,减少 87.60 %。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统计口径不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 52.55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本年收入合计399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9.03万元,占97.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1.61万元,占2.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本年支出合计395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62万元,占23.66%;项目支出3018.96万元,占76.34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909.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2.45万元,增加24.6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增加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390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2.45万元,增加24.6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增加支出。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46.36万元,支出决算为390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及文物保护资金。其中: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8.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

  2.文化(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14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图书馆有一人到龄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3.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上级条线下拨的资金支出。

  4. 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98.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进2人,社保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5. 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6.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25万元,支出决算为58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7. 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条线下拨的文物保护资金。

  8.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条线下拨的文物保护资金。

  9.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并结算,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10.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的是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下拨公共文化事业补助资金。

  11.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的是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下拨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1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条线下拨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1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条线下拨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3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上级条线下拨的公共文化事业补助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2.46万元,支出决算为5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7.94万元,支出决算为8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9.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等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

  2.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的公共文化事业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75万元、津贴补贴225.19万元、奖金85.99万元、伙食补助费0.28万元、绩效工资1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9万元、住房公积金5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52万元、退休费34.77万元、生活补助13.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1万元。

  (二)公用经费50.4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1万元、印刷费4.03万元、咨询费2.7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1.67万元、差旅费7.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53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培训费1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2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7.96万元,增加31.34%。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的文物保护资金2018年比2017年多。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36万元,支出决算为37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2018年决算数据包含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及文物保护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75万元、津贴补贴225.19万元、奖金85.99万元、伙食补助费0.28万元、绩效工资1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9万元、住房公积金5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52万元、退休费34.77万元、生活补助13.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1万元。

  (二)公用经费50.4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1万元、印刷费4.03万元、咨询费2.7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1.67万元、差旅费7.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53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培训费1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3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1.51 %;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56.03%,比上年决算减少 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工作减少批次及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国(境)各项规定安排使用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签证费、保险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6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没有发生此项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为没有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67 万元,完成预算的25.77 %,比上年决算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燃料费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燃料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

  3.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没有发生外事接待。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外事方面的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 20.25%,比上年决算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安排使用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安排使用经费。主要为在文化、体育、文物等各项工作活动及上级部门、横向单位来区召开会议、工作调研等工作用餐1.62万元,2018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1批次,137人次。

  滨湖区文体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没有发生会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本年度工作中没有此项支出,一般都是使用区政府会议室或图书馆文化馆会议室,不发生支出。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24万元,完成预算的 29.26 %,比上年决算减少 9.3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减少了在文化事业和文物工作管理方面的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培训项目有的没有开展。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 44 人次。主要为两馆总分馆建设暨文物保护专题培训和滨湖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文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87.5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187.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主要是上级下拨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2.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41万元 ,主要是用于室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等体育支出。

  3.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 ,主要是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9万元,比2017年减少 10.74万元,降低 27.02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减少了培训项目方面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6.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十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文章来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