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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滨湖区农林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3 08:22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9-02606 生成日期 2019-08-23 公开日期 2019-08-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决算,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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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2018年滨湖区农林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滨湖区农林局决算公开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编制全区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联系各农产品行业协会,引导发展农业多种经营。
    2、 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指导各类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工作,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3、 促进全区生物农业发展。编制全区生物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物农业园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生物农业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负责生物农业生产统计和宣传工作。
    4、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用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依法管理耕地。
    5、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6、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 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承担全区经济林、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参与全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丘陵山区综合开发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8、 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工作;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9、 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10、 承担综合协调全区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渔业管理责任。承担渔政、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渔业产业布局的建议,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区级以下水产种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指导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负责全区渔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评估;联系、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组织和水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11、 承担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渔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规范;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全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
    12、 承担全区畜牧业发展管理的责任。编制畜牧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调整;负责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和畜牧业地方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 组织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负责规划、指导、监督、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
    13、 指导、监督全区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制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对全区动物、动物产品依法实施检疫、防疫监督;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工作。
    14、 负责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发布质量监管信息;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水产养殖用鱼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15、 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农林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协调处理全区渔业重大突发事件,参与查处较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指导农林各产业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6、 管理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17、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18、 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9、 负责全区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工作,拟定农机化政策制度、作业服务规范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全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农机供销与维修行业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农机化科研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农机用油的管理工作。
    20、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农业资源开发科、科教信息科、农业科、渔政牧政科、林政科、农机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滨湖区农林技术推广站、滨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滨湖区农林渔政行政执法大队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锡市青山公园。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滨湖区农林局部门本级、滨湖区农林技术推广站和滨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滨湖区农林局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践行高质量、系统化理念,抓实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两条主线,农林工作稳中有进。

  • 固本强基,系统提升农业安全发展保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资源安全保障为目标,强化行政监管手段,提高执法震慑力,构建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一是精细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过程监管,梳理出台12项制度,建立32家农产品生产主体档案,推行生产过程记录制,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制度,成立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中心。通过发放资料、媒体公告、公开张贴、逐户上门等多种方式,全面告知相关法规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组织基层骨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完成3个乡镇级监管站提升改造,新增2个农产品检测类别,大幅增加农药残留检测指标数目。二是精深抓农林执法监管。紧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林业、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全面加大执法力度,修订出台11项农林执法制度,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开启从严执法新局面。2018年,查处放置地笼网等渔业违章233起,为2017年的2.9倍,清理违规渔具总量为2017年的9.2倍;立案查处农林违法案件32起,为2017年的2.3倍。通过查处一批经营假劣农药、毁林开垦、偷捕螺蚬等典型案件及超范围使用农药等新类型案件,做到“严办一案、警示一片”。开辟农林执法新领域,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8张,开展农产品执法监督抽检18批;对违法行为上溯生产源头,下追经销使用,向相关农业、市场监管门移交案件线索信息16件。加大渔政管理的技术支撑,在全市率先引入无人机系统,用以加强对贡湖、梅梁湖水域的执法监管。创新普法宣传,建立3个生态修复性补种示范点,选取16个典型案例素材制作四格宣传漫画,所查处的违法案件信息被“信用中国”平台引用。三是精准抓安全生产监管。开展渔业安全检查98航次,完成年度渔船检验192艘、农机检审89台,整改安全隐患38项;对所有渔民续保人身保险335人次,办理农机政策性保险 166 笔。调整种植业保险政策,提高保险金额,增加保险品种,调低农户出资占比,加强惠农保障。高效应对年初暴雪灾害,落实种植业保险理赔35.6万元。抓好护林防火安全,完善“引水上山”、护林防火智能化系统2大工程;新增森林防火蓄水池80只,较上轮防火期增加60%;实现智能化系统手机端应用,森林防火应急水平有效提升。
  • 务实求进,系统整合农业优质发展资源。坚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道路,梳理各类资源,拓宽发展理念,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一是培育产业新兴载体。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物联网示范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等各类载体11个。雪浪山生态景观园、九龙湾“花彩小镇”不断加快建设,稳步提升影响力。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实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农业资源推广。挖掘梳理滨湖农业特色优势,协同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区文体局等部门,开展滨湖农业资源全媒体宣传,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第十五届无锡太湖山水文化旅游节首次设置“农旅融合篇”专题。协同现代快报开展5条休闲农业精品游线路宣传,在各类媒体发布报道12家次。在“今日头条”平台开展6项“滨湖四季采采乐”专题推广。组织开展“护太增渔·福满湖湾”滨湖渔业开捕系列宣传,发布报道28家次,并在《中国日报》英文媒体登出,彰显了滨湖乃至无锡农业特色。三是发挥科技引领作用。2016—2018年全区完成市级产学研成果7项。世外源生态农庄作为无锡物联网 “智慧农业”的典范,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其精品枇杷荣获2018年江苏省枇杷发展大会评比特等奖。完成2个大棚物联网项目,江苏省茶叶研究所被评为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单位。马山成功引进石榴新品种,“魅力厨房”公司、橙宝饮品公司带来农产品深加工新支持,7个“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建设完成。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举办了杨梅、水蜜桃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提高3.28%。创新推出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注重“全流程、实操作”,受到30余家企业的肯定和欢迎,相关报道被省农业农村厅、市农委微信公众号录用登载。

(三)着眼长远,系统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扎实推进农业“263”行动,压降农业面源污染,推动生产方式式转变,优化农林生态环境。一是克难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整治。重点开展沿太湖3公里内水产养殖整治。加强纵向横向沟通协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整治补偿方案和细化验收标准。运用卫星地图定位,执行“一鱼塘一档案一考核一验收”,确保“整治无遗漏、现场彻底、记录完备、稳定规范”。 结合区政府实施非洲猪瘟Ⅰ级响应,开展畜禽养殖“回头看”, 坚持原则、全面排查,确保全区未发生疫情。协调实施马山奶牛场关闭工作,全部530头奶牛清运完毕。二是着力完善绿色优质生产体系。全区化肥农药施用量预计较2015年削减14%。常态化建设2个区级“绿色防控”示范点、9个桔小蝇监测点、12个耕地质量监测点。下发《农情简报》、《虫情简报》及《江苏省茶树病虫情报》共24期,指导基层科学用肥用药。大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开展19个产品绿色农产品申报工作,“无锡毫茶”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马山蔬菜公司灵鹏牌大米在全市第二届“无锡好米”品鉴活动中荣获金奖。三是持续推进山林湿地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3060亩森林抚育任务,获市考核组好评。创建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三化”示范村各1个。通过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省级检查,完成省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在全市首创引入古树名木物联网监控和宣传牌设施,相关报道《留住更多“活化石”》获省绿委办绿化好新闻评比三等奖。

(四)凝心聚力,系统抓队伍管理提工作实效。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全面从严治党,激发组织活力,农林系统提升了融合度,增添了新动能,展现出新面貌。一是有效提升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好省市区委各项重要任务。改进方法,下沉一级,建设政治过硬、团结协作、担当实干的领导班子。坚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梳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锁定33项任务并全面完成。致力于党的建设与各条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合理设置4个机关党支部,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与支部挂钩机制。构建意识形态工作体系,调整局领导小组,形成3张责任清单,分解落实25项任务,抓实用好农林阵地。二是有效提升作风效能。完成区委巡察整改任务并推向纵深。全面优化内部管理,修订出台内控制度34项。通过多种形式常态化抓实廉政教育,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精心实施“翰墨农林颂清廉”特色廉政文化宣传,12幅主题画作在局机关、巡塘古镇、新滨湖多渠道展示,并荣获全区“清风滨湖”廉政文化微作品展评一等奖。三是有效提升工作动能。改进工作方法,对重点亮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引领全局创新实干,完成16项亮点工作。根据农林系统专业性强、年龄结构严重老化、年轻队伍急需壮大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师徒结对的“传帮带”机制,开展 “解放思想大讨论”青年专场活动,积极传承优良作风和知识技能,调动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农林系统后续发展力。局机关年轻骨干在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技能竞赛中勇夺第一名,荣获“检测状元”称号。


 

第二部分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内数据四舍五入到万元,由于系统取数原因个别数据小数有差异。)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515.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953.40 万元,增长42.82%。其中:

(一)收入总计 6515.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515.58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1953.28 万元,增长 42.81 %。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0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附属独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 0.18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取得的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0.12万元,增长 200 %。主要原因是地税专户(主要用于扣缴公积金、养老、职业年金、医保等其他社会保障费)上产生的利息计入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6515.76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56.39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5.71 万元,增长 38.62 %。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

2.节能环保(类)支出 535.9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补偿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738.13万元,减少 57.93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的生态补偿专项经费中包含15、16年度的生态补偿资金。

3. 城乡社区(类)支出  107.15  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支出及在职、离休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5.32 万元,减少 12.51%。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4.农林水(类)支出  5362.68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林业务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和农林项目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436.90 万元,增长 83.29 %。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增加。

5.住房保障(类)支出  425.56  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26.21 万元,增长 113.47 %。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提高,公积金基数变动及提租补贴比例提高。

6.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 28.03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下属事业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防疫工作专项经费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本年收入合计 6515.7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515.58万元,占99.997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18 万元,占 0.00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本年支出合计 6487.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44.11 万元,占 26.88%;项目支出 4743.62万元,占 73.12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515.58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953.28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648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997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925.25 万元,增长42.20 %。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增加。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192.96万元,支出决算为 6487.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3.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08万元,支出决算为4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1.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区级配套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支出决算数为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2.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支出决算数为 24.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津补贴支出和离休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0.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3.6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费基数提高。

2.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9.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奖励调整及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等基数的提高。

3. 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4. 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5. 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6. 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7. 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98.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8. 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9.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8.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0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10.林业(款) 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11. 林业(款)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万,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12. 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438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太湖200米生态林养护经费由区财政直接支付到乡镇,租地绿化区级配套资金因面积调整,调减了项目预算资金。

13.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调动引起的差异。

2.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3.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调整基数和比例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43.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04.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9.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404.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42.55 万元,增长 40.39  %。主要原因是原由区财政直接支付的租地绿化套资金2018年由我局支付,另外2018年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增加。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937.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6404.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8.0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市项目资金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43.9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04.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9.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7.8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6.8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4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0.74 %;公务接待费支出 5.4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2.4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7.83 万元,完成预算的78.3 %,比上年决算增加 2.23 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1人参加无锡市农委组团的赴德国、荷兰进行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洽谈;1人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赴荷兰、捷克经贸洽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4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主要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3.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66.73 %,比上年决算增加 1.95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使用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汽油费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

3.公务接待费 5.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49.36 %,比上年决算减少 0.97 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标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标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5.43  万元,接待 61 批次, 683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条线业务指导及外省市相关部门考察、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费。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75.33 %,比上年决算增加 1.82 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比上年增加了培训人数和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8 个,组织培训 410 人次。主要为培训职业农民及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82.7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82.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 82.7 万元,主要是用于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建设。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27 万元,比2017年增加 4.36 万元,增长 18.2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费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9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9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文章来源:滨湖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