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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0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区委和市纪委领导下,在全区反腐败斗争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检查和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对同级党委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需要立案检查的,按
党章和有关规定报批。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

(5)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负责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7)协助区委把好区管干部的任用关。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镇(乡)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行政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基层纪(工)委领导班子人选;管理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按规定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提名,并按规定程序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8)加强特邀监察员、党风联络员的网络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9)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并负责督办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本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包括:区纪委派驻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组,区纪委派出区级机关纪工委。本部门片区纪检监察工作室包括:梅梁、梁溪、太湖纪检监察工作室。本部门区委巡察机构包括:区委巡察办和3个区委巡视组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纪委本级和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区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班子会议及时学、办公会议集体学、专题培训系统学、举办座谈相互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纪委各类会议精神,推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指导思想、行动指南。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定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今年以来,协助市纪委做好对我区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牵头制定《滨湖区落实2017年度全市党内政治生活状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会同区委办等部门健全重点工作督查推进工作机制,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针对黑臭河道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加强纪律保障。制定《关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滨湖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为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担当作为提供保障。与区委组织部建立干部日常监督协调沟通机制,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2、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厘清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机制,加快纪法融合,做好监委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按期完成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转隶人员全部充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一线部门。推进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探索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制定《滨湖区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信访举报规范处理和闭环管理暂行办法》《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区纪委关于有关党纪案件实施缺席审查的办法(试行)》《滨湖区纪委监委关于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批准权限及综合运用的暂行规定》《区监委区检察院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从内部议事决策、线索流转到外部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规范。三是健全知识储备。开展纪法融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通过开展室主任每季一讲,全委每天阅读一小时、《监察法》笔试、新《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奖知识竞答、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上测试、省监委“1+N”制度专题研讨等活动,以考促学,形成学法纪、守法纪、用法纪的浓厚氛围。

    3、以巡视巡察为依托,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巡察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中央巡视整改。根据中央巡视组巡视江苏反馈意见,牵头制定《中共滨湖区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共滨湖区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区纪委监委重点抓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上轮中央巡视整改遗留问题”3大方面任务的整改落实,并抽调骨干力量加快2018年中央巡视组下转信访件的办理。二是抓好上下巡察联动。积极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蠡湖街道开展提级巡察,并做好后续问题的督促整改。制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村级巡察全覆盖实施意见。三是抓好巡察结果运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突出巡察成果共享,合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情况向区领导通报、与派驻组沟通等制度,规范巡察整改双公开事项,切实加强巡察结果运用和整改力度。

4、以传压递责为手段,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全程履责纪实,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通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向到底。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调整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小组成员,下发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监督责任责任,修改完善五张清单,落实双背书”“双谈话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牵头做好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填报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年中、年底双检查。加大信访监督力度,加强对信访举报的分析研判并报区领导班子成员,由其对信访反映不实或有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作提醒谈话。发挥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常态化监督的作用。三是强化问责通报。坚持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综合运用检查、诫勉、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利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力度,典型案例在全区进行通报

  5、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出台我区《具体办法》,强化监督检查。一是深化作风建设。牵头推进全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重点查纠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通信补贴、会议管理等领域的四风问题,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有序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清理、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会风会纪督查,持续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二是深化效能建设。起草《2018年滨湖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参与制定《2018年镇、开发区、街道效能执行力单项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效能建设考核比重。会同区相关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作风效能飞行检查,继续做好创最佳发展环境、评人民满意机关测评,不断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三是深化基层治理。继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好责任的分解落实和跟踪督办,重点围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的使用,加强对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治理。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会同区委农办在太湖街道开展村账镇代理的财务核算制度改革,并在尚贤社区探索实施三务公开户户通试点,在村(社区)全面推行使用村务卡

  6、以宣传教育为引领,构建风清气正廉政氛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教育,发挥家风家训和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一是多层次开展主题教育。举办“510”思廉主题教育月活动,在蠡园经济开发区举办启动仪式,分别针对区管干部、社区(村)干部举办两场不同层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对新提任区管干部开展廉政集体党课等四个一活动,统筹推进基层纪委廉政成果汇演、党纪党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二是多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开通清风滨湖微信公众号,结合清风滨湖门户网站、新滨湖每周提醒、《纪检传真》等载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加大中央及省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全年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录用合稿文章1篇,单独用稿文章2篇。三是多途径营造廉政氛围。举办全区廉政视频广告、平面广告评比,选送参加无锡·崇德倡廉廉政文化微作品征集评选获得视频类作品一等奖1件,三等奖1件,优秀奖3件;平面类作品二等奖1件,三等奖1件;着手拍摄廉政警示教育片,从正反两方面收集、制作宣传教育素材。大力推进巡塘古镇廉政氛围营造,参与并指导蠡园开发区湖景社区廉政体检馆建设,着力打造基层廉政文化新品牌。

    7、以忠诚担当为目标,打造自身过硬纪律部队。深入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将十九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细化任务分解。制定下发《2018年区纪委、区监委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全年工作细化分解为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派驻巡察518项重点目标任务,并要求全体干部高度重视、把握重点,集中力量推进。调整对镇、开发区、街道的目标任务,实行百分制考核体系。二是优化机关党建。健全完善纪委监委党组织体系架构,成立区纪委监委党总支和5个支部,制定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巡察组和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方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有序开展区纪委监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确保取得实效。三是深化内外监督。认真落实两项报告、双重监督制度,针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纪委、区委主要领导进行沟通汇报。每月编发以案说纪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过组织纪检干部旁听江苏留置第一案、参观无锡监狱等强化纪检干部警示教育。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来信来访、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手段和方法还不够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精神还不够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等典型问题依然存在;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改革后如何处理好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的关系上把握还不够准,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办法举措还不够多,工作的方式方法仍需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5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87.56万元,增加77.79%。其中:

(一)收入总计22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5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987.56万元,增加77.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收支差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25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3.1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88.03万元,增加53.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与基数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39.79万元,增加116.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与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490.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3.97万元,增加32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与基数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本年收入合计2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本年支出合计2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7.56万元,增加77.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与基数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7.56万元,增加77.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与基数增加。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按照计划推进。

2.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11万元,支出决算为5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按照计划推进。

3.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基数增加。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追加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6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基数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基数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基数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基数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按照计划推进。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7万元,其中:

  • 人员经费192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公用经费1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7.56万元,增加77.7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基数增加。无锡市滨湖区机关党工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基数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2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29%;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3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2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2%,比上年决算增加24.13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8.72%,比上年决算增加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作计划开展需要。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完成预算的7.73%,比上年决算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8万元,接待12批次,6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及外地同行;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4.8%,比上年决算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工作需要增加会议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因政策原因压减会议费开支。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个,参加会议70人次。主要为召开工作会议。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93万元,完成预算的27.34%,比上年决算减少21.19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政策需要压减培训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因政策需要压减培训费支出。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个,组织培训30人次。主要为培训业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13万元,比2017年增加155.15万元,增加88.16%。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区纪委监委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