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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8-0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来源:滨湖区纪委监委

  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区委和市纪委领导下,在全区反腐败斗争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检查和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对同级党委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需要立案检查的,按党章和有关规定报批。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

  (5)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负责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7)协助区委把好区管干部的任用关。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镇(乡)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行政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基层纪(工)委领导班子人选;管理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按规定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提名,并按规定程序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8)加强特邀监察员、党风联络员的网络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9)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并负责督办。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本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包括:区纪委派驻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组,区纪委派出区级机关纪工委。本部门片区纪检监察工作室包括:梅梁、梁溪、太湖纪检监察工作室。本部门区委巡察机构包括:区委巡察办和3个区委巡视组。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纪委本级和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讲政治的内涵和实质,把讲政治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尤其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抓好相关的督查工作和推进落实,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容错纠错机制的运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宣传,树立鼓励改革创新、支持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2、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积极探索完善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条件下,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实施路径。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各室,尤其是新设立的监督检查室、监察员办公室的职能定位的研究,建立监督检查室定期向党风政风室反馈工作、向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问题线索,监察员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等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室、监察员办公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之间的协作配合制度。加强科技支撑。按照省市纪委要求,以纪检监察涉密专网建设为基础,规范使用线索处置、执纪问责、信息研判、廉政档案等信息系统,加强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息的大数据管理。加强职能履行。既抓好面上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党内问责条例中8个方面内容、监察法中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又强化专项监督,结合巡视巡察、案件查办等工作发现的共性问题,重点针对科技专项资金、人社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3、有效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扭住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解读,让党员干部明规矩、知底线。拍摄警示教育片,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加大履责监督力度。年初制定考核文件,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内容与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加强区委、区纪委对基层板块、区级机关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责任书分解落实情况这个重点,每季度结合飞行检查对各部门履责全程纪实、整改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年中、年底两次检查制度,年底兑现考核。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对监督检查、巡察审计、信访反映等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对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4、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牢牢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推进上级巡视整改。切实抓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上轮中央巡视整改遗留问题”等3大方面任务以及25条专项整改措施的逐条落实,加快办理第三批中巡组下转信访件,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着力改进巡察方式方法。按照“六围绕一加强”的巡察工作要求,深化“对口式”“接力式”“协同式”联动巡察方式,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巡察重点,有序推进年度巡察任务,确保2019年完成对12个区级单位和24个村(社区)巡察任务。着力优化巡察结果运用。巡察意见向被巡单位反馈后,及时向区领导通报巡察情况,使其针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及时督促被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问题、措施、责任及落实清单》等材料,督促抓好巡察整改情况的“双公开”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交区纪委监委优先办理,严肃处置。

  5、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纠正“四风”上下功夫。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进一步加大对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4个方面1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做到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继续紧盯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在管好基层上下功夫。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依托“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落实监管职责、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建档立卡户核查、帮扶人员走访慰问、贫困户脱贫情况等开展定期督查,坚决查处和整治扶贫领域中的“微腐败”。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管理、产权交易、社经分设等事项,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营造向上氛围,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6、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做强主责主业,自觉把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之间的关系。把握“四种形态”辩证关系。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辩证把握好四种形态的内在联系,使第一、二种形态成为第三、第四种形态的基础,既抓制度和教育,又抓高压惩处,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发挥审查调查震慑作用。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入剖析受贿行贿案件特点,探索构建贿赂案件双向查处机制。强化专责监督治本功能。发挥监督执纪案例综合分析中心作用,对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提出专责监督意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地整改措施,推动相关问题系统性整改,实现从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7、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人员。针对目前区纪委监委各室人员普遍偏少的情况,继续用好军转干部安置、公务员招录、基层纪检干部选拔、区内单位推荐等方式,加强对人员力量的补充。提升能力。抓好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系列专题培训班”电视讲座,邀请市纪委相关室赴我区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开展脱岗业务培训研讨,系统加强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解读。从严管理。健全完善区监委向市纪委、区委、区人大的工作汇报制度,切实发挥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作用,加强外部监督。强化区纪委监委党总支、党支部以及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继续开展内控机制建设,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162.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69.34万元,增长35.74%。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162.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62.2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16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9.34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2162.2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6.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74.9万元,增长38.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78.4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29.2万元,增长59.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3. 住房保障(类)支出387.7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5.24万元,增加20.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下年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15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9.34万元,增长35.9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162.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2.2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162.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52.29万元,占99.54%;

  项目支出10万元,占0.46%;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2.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9.34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6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9.34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9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04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2.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05.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58万元,增长85.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3.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290.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28万元,增长189.4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二)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4万元,增长54.2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6万元,增长120.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三)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97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万元,增长17.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3. 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7万元,增长24.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152.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9.34万元,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152.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0.95%;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工作需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所购车辆价格有所下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数量预计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略压缩公务接待费。

  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工作需要。

  滨湖区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开展需要。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滨湖区纪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3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5万元,增长203.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与基数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87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纪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doc 纪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