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裁决)
发布时间:2019-07-30 11:33 [ 大 中 小 ]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 | |||||
权力类别:行政裁决 | |||||
基本编码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序号 | 行使内容 | 备注 |
800017000 | 对医疗机构名称争议的裁决 | 【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2017年2月21日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
1 | 对医疗机构名称争议的裁决 | 省编办2019 40号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