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7-19 17:19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19-06488 | 生成日期 | 2019-07-19 | 公开日期 | 2019-07-19 |
文件编号 | 锡滨教函字〔2019〕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函 |
主题(一级)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级) | 教育 | 关键词 | 学校,学生,提案,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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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对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明鸣委员: 您在区政协四届三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学生午餐’”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在校用餐工作,认真做好全区学校食堂日常监管和营养健康工作。 |
对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明鸣委员:
您在区政协四届三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学生午餐’”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在校用餐工作,认真做好全区学校食堂日常监管和营养健康工作。区教育局协同卫生、市场等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在全区学校食堂中全面推广“五常法”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实现食品加工过程的可视化,目前符合条件的学校100%安装了视频监控。同时,我区将“中小学健康饮水工程”纳入了年度惠民实事项目,至2018年底各中小学健康直饮水已实现了全覆盖。
各学校食堂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学生自愿、价格公开、安全卫生、经济营养、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各学校食堂及送餐单位均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食堂菜肴综合考虑食品安全和营养搭配,力求做到色、香、味、型俱佳,尽最大努力满足师生要求。近几年,我区学校食堂未发生安全事故。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区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全覆盖专项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伙食成本、学生营养餐伙食质量和是否侵占学生伙食利益进行了全面查纠,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午餐费用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学校自办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等已列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生在校用餐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切实保障了餐饮质量。
在做好学生用餐服务过程中,各学校通过组建膳食委员会等方式,加强过程性监督。区教育局每年委托第三方组织师生、家长及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食堂管理也是其中重要内容。我区按照国家新出台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在全区学校启动了学校中层、校园级领导陪餐制度,每月向师生家长公布“一周陪餐表”,在学生集中用餐场所设立“陪餐席”,每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下阶段,随着无锡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生在校用餐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我区将进一步优化学校食堂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在校用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真诚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
联系人:朱国明 联系电话:1396172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