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无锡市滨湖区招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6 11:19 [ 大 中 小 ]
为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关于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推行人民调解制度的意见,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2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具备从事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相应专业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电脑;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5、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一定的政法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者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5月8-10日9:00-11:00、13:00-16: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青祁路与建筑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要求:报名者本人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有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和有关学校应届证明。滨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依据报名者所提供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之后凡发现报名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录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追责。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在2019年5月下旬,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进行;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按照5:5的比值确定考生总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复习参考用书。
按笔试成绩及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调解员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合格分以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公示期满一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调解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的调解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定为1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
3、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被解聘后,不再保留聘任期间的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滨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汪丽丽,联系电话:81178665。
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