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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01 11:26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19-00895 生成日期 2019-03-25 公开日期 2019-04-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滨湖区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审计 关键词 审计,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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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开展我区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我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是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对于审计监督的新定位、新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利于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管理、防范风险、增加效益、促进发展等方面积极作用,为促进滨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保驾护航。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区审计局要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明确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科室,将指导和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统一有序、步调一致、上下合力。

  二、落实内部审计组织制度

  (一)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对全区内部审计业务实施指导,监督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力量,内审人员数量应与审计工作量相匹配,人员应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原则上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确保审计力量投入。区机关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下属单位数量、业务和资金进出量,确定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在文件下发后一周内,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情况表(见附件)报至区审计局。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队伍建设。区审计局要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研讨、岗位培训活动,吸纳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区组织的审计项目,通过“以审代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二)理顺工作机制。内部审计机构的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等资料需报送区审计局备案,同时要建立内部审计与同级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机制。要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充分利用单位内部业务资源和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内部审计,加强对引入社会力量审计的过程控制,解决人力或专业能力不足问题。

  (三)加强业务指导。区审计局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当前重点任务,科学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安排审计计划,探索在内部审计机构间开展交叉审计,针对审计实施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给予政策和业务支持。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定,指导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各内部审计机构原则上应于每年1月份和3月份,向区审计局提交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四)明确工作重点。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本单位重大项目推进、村(社区)“三资”财务状况、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及招投标、国有(集体)资产运营和处置、民生保障等领域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审计力度。除正常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外,要重点关注国企平台、村(社区)“三资”、社区工程建设及招投标的风险隐患,规范和指导村(社区)“三资”财务运行,加强对国企平台的经营、资产租赁和交易的审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深化成果运用。注重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完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建立以点促面、以审促管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措施。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依据。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通过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二)开展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执行,聚焦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环节,结合审计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时整改,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考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每年组织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考核评价,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利用评优表彰等方式,加大宣传内部审计工作亮点和特色,鼓励引导内部审计机构重视审计质量,扩大内部审计工作影响力。

  附件: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文章来源:滨湖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