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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18-10-17 16:32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权力事项公开)
事项属性 事项信息 政务公开办理 监督方式
政务信息简明实时推送(查询) 成文政务信息公开
公开属性 非主动公开依据及理由 公开主体 公开办理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事项类别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办理主体 办理时限(不含公示时间) 办理环节 办理岗位 信息编码 办理环节产生的信息名称 信息推送(查询)内容要素 信息推送(查询)渠道 主动公开 部分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8000-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内以及跨城市、县且由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其选址意见书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相应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注销。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科室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8000-01-01-001-3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8000-01-02-002-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   -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决定 局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8000-01-03-003-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8000-01-04-004-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8000-01-05-005-* - - -         - - - - - -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9000-0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9000-02-01-006-3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9000-02-02-007-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   -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决定 分管副局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9000-02-03-008-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9000-02-04-009-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49000-02-05-010-* - - -         - - - - - -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0000-03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包括: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0100150001;历史文化区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0100150002;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0100150003;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0100150004。共4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第二十八条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第三十五条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0000-03-01-011-3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0000-03-02-012-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   -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决定 分管副局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0000-03-03-013-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0000-03-04-014-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0000-03-05-015-* - - -         - - - - - -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1000-04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1000-04-01-016-3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1000-04-02-017-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   -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决定 分管副局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1000-04-03-018-1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1000-04-04-019-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1000-04-05-020-* - - -         - - - - - -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000-05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000-05-01-021-3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000-05-02-022-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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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局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000-05-03-023-1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000-05-04-024-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000-05-05-025-* - - -         - - - - - -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3000-06 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实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实。未申请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规划条件确定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未申请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
   (三)经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测绘的竣工图等资料。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3000-06-01-026-3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3000-06-02-027-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   -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决定 分管副局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3000-06-03-028-1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3000-06-04-029-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3000-06-05-030-* - - -         - - - - - -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6000-07 建设工程验线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四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不得开工。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6000-07-01-031-3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6000-07-02-032-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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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科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6000-07-03-033-1 无锡市建设工程开工/基础验线合格单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6000-07-04-034-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1000196000-07-05-035-* - - -         - - - - - -
行政权力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100-08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月1日)
第三十条第二款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无锡市规划局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 窗口收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100-08-01-036-3 无锡市规划局承诺件通知书 已经受理,预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当场、短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规划局窗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人要求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审查 业务审查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100-08-02-037-4 内部审查报告 -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理由——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   -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决定 局长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100-08-03-038-1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通过审批。 网站         无锡市规划局业务处室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 无锡市规划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送达 窗口发件科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100-08-04-039-1 领取规划许可书证回执 XX项目已办结,请尽早来报建窗口领取相关审批书证、图件。 电话、短信         无锡市规划局窗口 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发布、推送、查询 无锡市规划局网站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其他 -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0100153100-08-05-040-* - - -         - - - - - -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公开)
事项属性 事项信息 政务公开办理 监督方式
政务信息简明实时推送(查询) 成文政务信息公开
公开属性 非主动公开依据及理由 公开主体 公开办理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事项类别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办理主体 办理时限 办理环节 办理岗位 信息编码 办理环节产生的信息名称 信息推送(查询)内容要素 信息推送(查询)渠道 主动公开 部分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公共服务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22-01-001-000-01 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十一)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要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解读工作。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
29.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机构 不定期 公告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科室科员、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22-01-001-000-01-01-001-1 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内容 已宣传解读 政府网站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机构 实时公开 信息发布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公共服务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21-01-002-000-01 城乡规划信息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机构 当场受理,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可以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告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科室科员、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21-01-002-000-01-02-001-3 城乡规划信息查询内容 查询内容 市局窗口及各分局窗口、网站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理由——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机构 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政府网站、邮件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公共服务类政务公开事项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22-01-003-000-01 规划展示 《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2009)》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机构 不定期 公告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科室科员、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113202000140069211-000-000-0-22-01-003-000-01-01-001-1 规划展示内容 已规划展示 规划展示馆、政府网站          无锡市规划局各职能机构 实时公开 信息发布 规划展示馆、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在线监督、热线监督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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