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2 09:55 [ 大 中 小 ]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省农药检定所《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的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7月2日对首批提交材料的1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2日至7月9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农林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0—81173069,地址:金城西路500号。
附:核查合格单位
无锡衡通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