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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人民调解申请调解)
发布时间: 2018-05-15 13:56
 

滨湖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服务”办事指南

服务名称

人民调解服务(申请调解)

服务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服务类别

救济援助类

服务方式

依申请服务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依据

1、《人民调解法》,第一章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第四章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2、《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2015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民间纠纷。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的不得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办理条件

  1. 满足纠纷受理范围,即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民间纠纷。
  2. 纠纷各方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人民调解申请书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调委会提供

1

申请人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查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制件)

申请人自备

1

申请人提供原件核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网上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即办件

承诺时限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 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见面次数

1

承办机构

滨湖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

办理地点

滨湖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

 

咨询方式

滨湖区司法局咨询电话:0510-81178665

监督投诉方式

滨湖区司法局投诉电话:0510-81178658

在线办理网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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