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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街道关于招商绩效激励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29 15:00来源:太湖街道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太湖街道招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下设招商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商务的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商务办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部门由商务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负责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引企资料汇总、奖励方案制定等工作;由纪检部门负责奖励方案的实施监督。

   (二)备案登记

    1、企业注册。新引进企业可自行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也可委托商务办或社区代办。

    2、备案登记。自行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委托社区代办的,须在注册手续完成后的一个月内至商务办备案登记,过期视为自然落地项目。

   (三)奖励兑现

    奖金按年度发放。由招商管理办公室先行审核相关资料、数据,制定奖励兑付方案,报招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由街道财政所兑付;当年度注册的税源型企业到次年结算,以财政所提供的企业年度纳税总额数据为依据。社区人员招引奖励发放至社区,由社区确定发放方案;其他招引奖励发放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