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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园开发区加快楼宇经济发展专项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24 14:31来源:蠡园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各类楼宇载体(包括都市工业楼宇)的统筹管理,实现开发区楼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氛围,着力提升楼宇经济产出率,着力提高楼宇经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根据区委区政府【锡滨委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存量载体压降空置率与新增载体加快租售同步、优质企业引进与低效企业调整并重、税收产出与租金收入兼顾、载体出租和载体售让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开发区楼宇载体招商引资和产出提升、结构提优工作,着力推动楼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楼宇经济“一升一降”的工作目标,即:楼宇经济产出大幅提升,楼宇载体空置率大幅下降。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蠡园开发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楼宇经济发展中重要工作的决策、重大问题的协调等。工作小组由蠡园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伟刚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戴恒明、宋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楼宇载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具体负责楼宇经济发展中计划编制、任务下达、进度跟踪、考核推进、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切实加强招商工作

  要树立招商“一盘棋”的观点,把推进楼宇的招商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1.面上统筹招商与楼宇自主招商同步推进。构建覆盖全开发区各类楼宇的招商体系,完善开发区项目招商局与各楼宇载体管理机构共联共享的招商机制,加强联动配合,注重平台共享,结合区域载体资源,突出开发区品牌优势,着力提升招商局统筹水平、提升楼宇自主招商水平,着力打造开发区综合招商的强大团队。同时,根据区发改局发下的省内外重点楼宇载体企业名册,锁定目标进行定点招商。实行“内外资齐引,二三产并举”和“量质并重,以质为主”的方针。立足引进国内外区域性总部和分支机构、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现代服务业企业集聚。

  2.专人招商与全社会招商同步推进。强化招商力量配备,对开发区每个园区、每幢楼宇,配备定向、定点的招商人员,制定招商计划,明确招商责任,形成“一楼一队伍”的楼宇招商格局,并将责任名单报备开发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整合招商资源,积极发挥政府、中介、业主、物业等全社会各阶层力量在楼宇招商中的作用,开展全员招商开放式招商,形成楼宇招商合力。

  3.招商数量指标和质量层次同步提升。严格制订各类楼宇载体单位面积税收产出标准,指导面上载体招商工作,既要压降载体空置面积,又要确保引企质量和税收产出。严格控制低于产出标准的低效企业、无盈利模式的纯研发企业、出口型外贸企业入驻,严格控制需要政府提供较大数额补贴的企业入驻,严格禁止不符合区域产业导向、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引进入驻。注重提高招商实效,对引进的项目,要严把产业导向关、安全环保关、注册登记关、税收产出关、租金信誉关和投产达效关。

  (三)坚持租售结合原则

  1.有序推进政府投资存量载体定向售让。锁定区域内优质存量企业,制订统一的分类售让政策,视企业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按载体成本价、优惠价、市场价等方式分类售让,统一指导、逐一推进条件成熟载体的售让工作,推动优质企业的安心发展留根发展。

  2.对租用载体企业进行分级扶持。以招租为主的楼宇载体,按照滨湖区已出台的锡滨委发[2013]4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基金效能的工作意见》、《关于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中的“对科技创新载体的新引进企业实施A、B、C评级分类扶持”政策(见附注1),将租用载体企业租金减免、税收奖励等政策扶持与其产出相挂钩,引导更多“三型一有”即规模型、税源型、总部型和有自身盈利模式的企业入驻(见附注2)。以及锡蠡委发[2009]63号《关于促进区域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

  

  (四)强化存量企业目标管理

  1.建立企业目标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排查载体内各类存量企业,建立资源效率评估机制,建立合同期目标管理制度,将企业发展目标和租金、税收奖励等政府促进政策挂钩,加强管理。对优质企业进一步加大各类政策扶持和保障,对中等企业实施分级扶持,达标兑现政策,引导企业自主规范发展、提高产出水平。

  2.加大低效企业调整清理。对入驻载体长期无税收产出、拖欠租金、发展无望的企业,利用优惠终止、目标倒逼等手段,逐步进行调整清理,并建立相应追溯清算机制,推进载体的再招商。

  (五)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1.加大考核力度。将楼宇经济发展同步列入各楼宇载体管理机构和相关社区年终考核主要指标,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区下达制订,具体考核目标见附件,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加强政策激励。根据锡蠡委发[2009]63号《关于促进区域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进行扶持和奖励,提高社会楼宇业主和管理方主动优化企业结构的积极性,加强低效租用企业调整,提升入驻载体企业层次,提高社会楼宇税收产出。对招商有功人员的奖励,根据滨湖区及开发区现行有关奖励意见,按照实际业绩和招商成效进行奖励政策兑现。

  3.切实形成工作氛围。建立月度通报排位制度与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形成区域竞争激励氛围。对各楼宇载体发展目标完成建立月度报表制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位,年终总排位,并根据年终排位实施年度奖励。

  四、工作机制

  (一)明确工作例会制度。建立楼宇经济发展工作例会制度,由开发区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做好楼宇经济发展的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全面反映楼宇经济推进情况,便于开发区及上级领导、相关部门了解掌握实情。

  (二)建立开发区楼宇信息库。建立开发区性楼宇载体资源信息库,各园区楼宇明确1名楼宇经济工作统计员,每月做好载体租售、企业引进、税收产出、租金收缴、工商税务等各类信息动态更新,完成滨湖区财政局楼宇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并汇总上报经济发展局。

  (三)加强各级部门协同。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楼宇载体管理机构和相关社区在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办公室工作部署,各负其责推进工作,加强工作协同,加大服务力度。

  经济发展局:负责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开展楼宇认定工作,牵头组织年度目标制订、下达、考核工作,牵头组织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把握楼宇经济产业定位和业态发展方向。

  财政审计局:负责对楼宇经济纳税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负责扶持奖励政策审核兑现。

  项目招商局: 负责开发区楼宇经济招商平台的统一包装、宣传和推介工作;负责组织各楼宇招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各楼宇年度招商相关目标的制订,牵头各楼宇实施域外主题招商和经贸交流活动。

  规划建设局:指导进一步完善楼宇基础设施配套,统筹绿化、商业设施、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负责楼宇的更新改造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现有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审批工作;按规定办理改变用途手续等。

  蠡园工商分局:组织管理各类楼宇企业的注册,为楼宇企业工商登记、年检内部审批提供便利服务。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创意园、高层楼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社会资本投资楼宇)、创业园、湖景科技园、江南工业设计大厦有限公司、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小袁巷地块)要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开展楼宇情况普查,掌握楼宇资源现状、布局情况、功能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租赁及售卖情况以及入驻企业的行业分布、功能定位、税收归属等信息,建立楼宇档案信息数据库,定期上报楼宇入驻动态信息,定期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供楼宇载体租售、税收产出等相关数据;建立与楼宇开发、运营商及入驻企业的固定联系机制。

  (四)加强新入驻企业管理。加强对新入驻载体企业进行管理,对新增企业租金、奖励等政策扶持与承诺产出相挂钩,通过政企协议形式,对企业营收、税收贡献等明确年度目标要求,并报开发区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对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新入驻载体企业,同步建立租金补交、保证金罚没等制度,加强企业发展的动力与压力。

  (五)注重形成产业集聚。以推动产业集聚、打造专业化和特色化楼宇为方向,按照可行、可能的原则,明确楼宇招商主题,有条件地调整布局、整合资源、完善配套,积极引导产业相关、业态相近的企业向楼宇聚集,提高楼宇的产业聚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