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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荣巷街道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17-11-22 12:43来源:荣巷街道

  为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区域内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切实提升街道产业竞争力,结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街道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加速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按照“目标明确、集中使用、聚焦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引导资金向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环节倾斜,突出扶持重点和方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专项基金设置

  设立街道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执行时间为2016—2018年度,到三年期末总规模累计达到1000万元,力争达到1500万元。专项基金纳入街道财政预算。

  三、专项基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扶持政策分为三大类:一是投资促进政策;二是产业促进政策;三是配套扶持政策。

  四、专项基金运作与管理

  专项基金实行项目化申报和部门联席评审制度,各社区集中组织企业申报。由街道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政策意见,组织企业申报并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论证评审,确定奖励扶持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统筹协调。成立荣巷街道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由街道经贸办、财政所、党政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荣巷分局等部门组成。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建立相应的评审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操作程序。政策奖励所涉及的投资额度均需提供税务发票为审核依据。

  (三)各负其责,加强考核。加强对各类资金情况的管理和督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切实提升专项基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