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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2017年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09 16:04 [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滨湖区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登陆“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网站(http://www.wxbh.gov.cn/slj/index.shtml)“政务公开”专栏或滨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wxbh.gov.cn/index.shtml)“ 政务公开”专栏。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有关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

  1、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滨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

  2、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3、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机关的办公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8楼;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滨湖区水利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1173018;传真号码:81173025;邮政编码:214071;电子邮箱:bhsldzb@163.com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依申请公开的具体事项请查看本机关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三、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来源:滨湖区水利局